除有约定的以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遗产的分配应先确定遗产范围。如果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遗产。对于遗产,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父母不在世,可以不算。没有遗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丈夫死亡遗产分配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你和你的女儿,还有71岁的母亲,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三人按照平等的份额分的你丈夫的遗产。丈夫单位的房子如果写了说明,那么是有效的,所有权属于你,就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内。至于那个小户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产权属于你,那么应该算为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丧葬费和抚恤金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分配。
1、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单位的房子所有权归你,则房子都是归你的。
2、小户型的房子如果不能证明所有权完全属于你个人,则属于共同财产,你先分的一半,剩下的一般作为你丈夫的遗产,你和你女儿,婆婆三人均分。
3、你丈夫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你和你女儿、婆婆三人均分。(为丈夫办理丧事的费用要从丧葬费中扣除。)
你丈夫的姐姐没有任何继承权,没他什么事。
以上分配方式是我国民法典的法定分配方式,前提是你丈夫没有立遗嘱,当然你也可以跟你婆婆协商分配财产,只要她同意就什么都好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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