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的分配: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者所有。
一、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土地征用补偿款不是承包收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如何分配
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根据如下规定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土地承包补偿标准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青苗费、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的精神,土地补偿费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民,只要是合法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对土地补偿费用均应获得相应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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