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中的中方股东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国法人企业,不能是中国自然人。外方股东可以是境外公司法人,也可以是外国自然人。
此外,依据《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外国个人可以与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设立合伙企业。
但是,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可以是个人。目前,该项政策只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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