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公司根据章程的规定有:(1)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2)对股东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制定的,是股东之间的共同约定,因此对股东也具有约束力。这里的股东既包括公司成立时的股东,也包括后加入公司的股东。(3)对董事、监事具有约束力:由于董事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应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公司法中股东有哪些权利
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分配公司利润,出现公司僵局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其他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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