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刀具刺杀行为的刑事案件的法律判决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诸如犯罪、杀人、抢劫、强奸以及绑架等严重威胁到个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进行自卫防护,在此情况下如果造成了非法侵害者的伤亡,这被视为正当防卫,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故意攻击他人身体的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再次,当这类违法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最后,若致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造成受害人严重残疾的,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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