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您前往该店铺直接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妥善化解矛盾的解决方法;
2.若在与店铺交涉后仍未获得理想的处理结果,则可以考虑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进行投诉。
根据我国《消费者保护法》中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或者更换,所以您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来保障自身权益,不必过于担忧繁琐复杂的流程;
3.如店铺坚持不予以退货且您无暇耗费大量精力进行投诉,您可以尝试联系部分实体店进行调换货品。
大多数实体商家都会提供此类服务,您只需将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退还给商家,然后请求他们为您选择更为优质的商品进行替换即可;
4.您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地新闻媒体的报道热线,向其曝光并引起公众关注;
5.最后,请务必保存所有消费时所获取的小票、收据及发票等凭证,以便在需要时可随时提交至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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