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四十岁的人士在缴纳社会保障时,主要有如下三种途径可以选择:
首先,若您仍为在职雇员,那么社会保障可由所在单位代为缴纳,其中,公司需承担一定比例,而您亦需自行支付相应份额;
其次,倘若您具备当地户籍身份,便可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居民社保,进而享有包括居民养老及居民医疗在内的双重保障;
最后,您还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职工医保以及职工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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