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居住在自有住房已取得产权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在自有住房未取得产权的,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居住在父母、配偶、子女的产权房屋内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与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8、居住在安置房、农村集中安置区、开发区未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由政府房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安置协议、房屋分配证明、批准自建房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全面取消暂住证的意义
1、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用居住证替代原有的暂住证,首先从称呼上就强化了“居民”和“居住”的理念,淡化“户籍”和“暂住”的概念,有利于消除“暂住”歧视,更容易被流动人口所接受,增进他们对居住地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引导他们主动融入当地、融入城市。同时,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转变理念,把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对他们进行服务和管理。
2、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传统的暂住证制度,其出发点主要是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而新的居住证制度则进一步强调了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各级政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把公共服务的责任体制、服务网络向流动人口延伸,使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惠及流动人口。除要求政府部门提供使用保障外,同时鼓励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作为居民身份“认证”依据,为“居住证”的使用者提供更多社会便利,有效提升“居住证”的含金量,切实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3、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管理。
居住证相对于暂住证的一个重要发展进步,就是以居住证的广泛应用真正实现了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齐抓共管、沟通协作的机制。一方面通过广泛而强大的社会应用,吸引流动人口主动办证、自觉办证,逐步实现政府“被动管理”到对象的“主动登记”的转变;另一方面有效整合政府各有关部门现有流动人口管理信息资源和服务管理职能,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资源共享,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办居住证提交的手续都特别的简单,只不过,刚到成都的这些人恐怕是办不到居住证的,而且办理居住证又不能委托给其他人。所以,在办理成都市居住证之前,到公安机关先把当地的政策问清楚了,这样将来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也不会耽误掉自己太多的时间。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