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居住证办理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成都居住证办理地点的规定有:锦江区派出所、青羊区派出所、金牛区派出所、武侯区派出所、成华区派出所、龙泉驿区派出所、青白江区派出所、新都区派出所、温江区派出所、双流区派出所和郫都区派出所以及各区受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第十条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一)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三)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五)《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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