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与某女于2009年某月某日进行结婚登记,对于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
1、位于本市某路某号某室房产证号为的房产、位于本市某路某号房产证为的房产、位于本市某路某号的房产证为的商铺系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在婚后处置以上房产所得的收益归女方个人所有。
2、位于某路某号房产证为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你们夫妻双方的意思进行约定。是要将他出资的部分归他所有还是要完全归夫妻双方所有】
3、位于某路某号房产证为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该套住宅由女儿甲、乙居住。
4、女方有股票为女方婚前财产,女方处置该财产所得收益为女方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公证的程序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地点: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手续、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对于离婚财产公证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双方认定的财产情况而定,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由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并证明该财产是属于自己一方所有才可以进行认定,如果不能证明该财产为自己一方所有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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