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被告人知道吗
时间:2023-06-14 14:05:20 1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据此,法院应当在保全财产后,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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