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关系与代理关系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1)代理关系可以包括委托关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
(2)而委托关系不能是代理关系,可以是代理关系之外的关系。
2、效力范围不同:
(1)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而委托关系仅仅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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