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指人们通过观察、分析和研究,揭示出客观上已经存在的而人们尚未知道或认识的东西。因为科学发现和科学原理不能直接物化为产品,同时不能因为发现这些自然规律和原理而排斥其他人早已享有的利用这些自然规律和原理的权利。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具有智力和抽象的特点。它包括计算方法、生产和经营管理方法、车辆调度方法、比赛规则、游戏方案、学习语言方法、会计制度、教育方法、授课方法、分类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字典编法等等,都不能取得专利保护。
计算机程序可以认为是一种数学方法或者信息表示法,具有智力的和抽象的特点,不能取得专利保护。但是当计算机程序软件与硬件结合,可以理解为将构思应用于实际时,可以取得专利保护。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所说的疾病包括人和动物的疾病。这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以人和动物为实施对象,不能在工业上应用,所以也不是专利法上所说的发明。
在疾病诊断和治疗中所用的仪器、器械、装置、试剂盒等医疗设备,以及涉及适应症的制药用途是可以在工业应用的,所以和普通产品一样,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动物和植物是有生命的物体,是自然生长的,不是人们创造的产物。但生物材料(如细菌、酵母菌、病毒、载体、质粒、动植物细胞系等)不属于动物和植物范畴。生物材料本身以及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另外,当符合其他相应规定时,产生动物和植物的方法也可获得专利保护。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用核裂变或者核聚变的方法获得的元素或者化合物。不仅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授予专利权,而且获得这种物质的方法也不能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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