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立案后签署了调解协议的,在一定情形下会撤案。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原则上可以撤回自诉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离婚调解协议能反悔吗
民事诉讼调解的法律基础在于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达成的合意受法律保护,并优先于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便发生法律效力,该调解协议受法律保护,法院依该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若民事调解书的内容与调解协议内容不一致,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补正,法院依法予以补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及时判决。”在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一方可就已生效的调解协议反悔,而另一方却不能依生效的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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