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三个月可不可以辞职?
时间:2024-01-11 13:10:12 28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拖欠工资三个月可不可以辞职?

1.可不可以辞职,也可不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工资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中劳动报酬的纠纷,而劳动报酬的纠纷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

3.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不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拖欠工资5000可不可以立案

可不可以的。

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无数额要求。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系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不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只要发生此类违法行为,就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如果不服还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劳动仲裁时效内提出。如果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再提起仲裁请求,其权利将不受法律所保护。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离职后工资拖欠多久可不可以投诉

法律并未具体规定拖欠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发放工资。约定日期没有发放的就属于未及时发放工资。只要是拖欠工资就可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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