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伤一级
)容貌毁损(重度)。
2重伤二级
)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以上。
)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度。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容貌毁损(轻度)。
面部轻伤二级鉴定标准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轻伤二级包括:轻伤二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厘米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厘米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平方厘米以上。
全文5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