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去法院起诉或申请宣告对方失踪。
2、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一般采用公告送达形式传唤应诉。公告期届满,其不应诉时,法院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判决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3、借款人下落不明超过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