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8.3等电位作业
8.3.1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3(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若须在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进行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8.3.2等电位作业人员必须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包括帽、衣、裤、手套、袜和鞋),且各部分应连接好。屏蔽服内还应套阻燃内衣。
严禁通过屏蔽服断、接接地电流,空载线路和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
8.3.3等电位作业人员对地距离应不小于表4的规定,对邻相导线的距离应不小于表7的规定。
表7等电位作业人员对邻相导线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离(m)
0.6
0.8
0.9
1.4
2.5
3.5
5.0
8.3.4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绝缘梯上作业或者沿绝缘梯进入强电场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间隙所组成的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8的规定。
表8等电位作业人员与组合间隙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离(m)
0.7
0.8
1.2
2.1
3.1
4.0
8.3.5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只能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扣除人体短接的和零值的绝缘子片后,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小于表6的规定,其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8的规定。若不满足表7的规定,应加装保护间隙。
8.3.6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系好安全带。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表9的规定。
表9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
35~63(66)
110~220
330~500
距离(m)
0.2
0.3
0.4
8.3.7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地面作业人员传递工具和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其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5的规定。
8.3.8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8.3.8.1在连接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飞车)时,其导、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
钢芯铝绞线120mm2;
铜绞线70mm2;
钢绞线50mm2。
8.3.8.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
a.在孤立档距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b.在有断股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c.在有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
d.在其它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
e.二人以上在导、地线上的作业。
8.3.8.3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前,必须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地线及人体对导线的最小间距应比表4中的数值增大0.5m,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比表4的安全距离增大1m。
8.3.8.4在瓷横担线路上严禁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8.3.9等电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防止起火。
8.4带电断、接引线
8.4.1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8.4.1.1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必须确认线路的终端开关[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确已断开,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
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
8.4.1.2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作业人员应戴护目镜,并应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具的断流能力应与被断、接的空载线路电压等级及电容电流相适应。如使用消弧绳,则其断、接的空载线路的长度不应大于表10的规定,且作业人员与断开点应保持4m以上的距离。
表10使用消弧绳断、接空载线路的最大长度
电压等级(kV)
10
35
63(66)
110
220
长度(km)
50
30
20
10
3
注:线路长度包括分支在内,但不包括电缆线路。
8.4.1.3在查明线路确无接地、绝缘良好、线路上无人工作且相位确定无误后,才可进行带电断、接引线。
8.4.1.4带电接引时未接通相的导线及带电断引时已断开相的导线,将因感应而带电。为防止电击,应采取措施后才能触及。
8.4.1.5严禁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以防人体串入电路。
8.4.2严禁用断、接空载线路的方法使两电源解列或并列。
8.4.3带电断、接耦合电容器时,应将其信号、接地刀闸合上并应停用高频保护。被断开的电容器应立即对地放电。
8.4.4带电断、接空载线路、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等设备时,应采取防止引流线摆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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