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其履行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若是在符合开具条件下,派出所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不作出行政行为的,当事人或申请人可以就这一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或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如何到派出所开居住证明吗
若当地社区不具备居住登记职权而只能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明,建议公民直接带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以及暂住证(或居住证)前往咨询办理居住证明。公民若需要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明,参考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供当地所需资料;
2、办理人员当场核对资料以及核对居住系统资料;
3、对于资料提交满足的公民直接给予办理居住证明、资料不满足的要求补充资料才办理居住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犯罪记录证明》第一条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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