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的借据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双方都承认存在借贷关系,法院可以认定网络借据有效。但更多时候,法院不能仅仅依靠网络来完全确定事实,建议借条以书面形式出现。规范借条应具备以下内容:
1、应明确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贷款金额应明确约定,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贷款期限应当明确约定,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3、应明确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明确规定贷款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
6、贷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支付方式应当约定清楚;
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的签字。
借据可以由他人书写吗
借据可以由他人写。但借据上的借款人姓名需要自己写,姓名不是借款人写的,借据没有法律效力,当借款人拒绝偿还贷款时,即使贷款人拿出借据作为证据,法院确认不是借款人签名,也不能确定双方之间的贷款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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