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重大疾病的范围,《民法典》没有明确列举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如下:
第8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严重遗传性疾病;
指定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
第9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保外就医重大疾病范围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八、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九、严重血液系统疾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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