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注意事项及流程:购房人在房地产开放商交付房屋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房屋,看是否存在渗漏或者抹灰脱落等房屋质量问题;其次需要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验收合格证明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后才签字。
一、房地产转让的条件,哪些房产不能转让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房屋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按照规定标准竣工验收合格;基础生活设施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下列房产不能转让: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鉴定为危房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未经抵押权人、共有人、承租人同意的。
二、开发商交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开发商交房需要具备四个条件,具体如下:
1、行政机关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明;
2、公用事业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3、具备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房屋面积测绘表是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高的资料,否则买受人无法行使买受人的权利和履行买受人的义务;
4、开发商交房时要提供五证。例如《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开发商交房时应出具哪些材料
开发商交房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应向买受人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1、《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2、《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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