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办理出院需要什么材料
医院办理出院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用于证明患者身份。
2.诊疗卡。用于记录患者的医疗信息。
3.门诊病历、住院证。用于证明患者的住院情况。
4.预交金收据、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出院通知单。这些文件用于结算医疗费用。
5.医保卡或新农合卡。如果需要医保报销,则必须提供。
二、医院办理出院的程序
1.由主管医师根据病人的情况报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同意(特殊情况除外)后方可有计划安排出院。在接到医生的出院通知后,向护士领取出院单据。
2.找出自存的预付金单据(即按金单据),携出院通知单、结账单前往收费处结账。
3.结账清楚后若有带药出院者需持处方到中心药房或门诊中药房取药。
4.把出院通知、出院证交回科室盖章,出院手续办理完毕。
三、医院办理出院后多久申请工伤鉴定
医院办理出院后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在劳动者伤情稳定之时。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