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需要履行以下职责: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或者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情况下,及时告知决定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10日前,通知原决定机关。此外,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还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需要履行以下职责:首先,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其次,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第三,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或者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情况下,及时告知决定机关;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10日前,通知原决定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
取保候审派出所职责:监督、考察、告知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取保候审过程中,派出所具有重要的职责。首先,派出所需要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和要求。其次,派出所需要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考察,了解其情况,以便为其提供更好的取保候审条件。最后,派出所需要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告知,让其了解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以便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综上所述,派出所对取保候审过程具有重要的监督、考察、告知职责。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派出所对取保候审过程具有重要的监督、考察、告知职责。在取保候审过程中,派出所需要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和要求;需要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考察,了解其情况,以便为其提供更好的取保候审条件;需要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告知,让其了解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以便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因此,派出所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二)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三)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四)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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