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
二、审批条件:
1、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2、有符合招标要求的经济技术能力。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从事城市公交线路经营的经营方案;
3、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人等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四、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参加招投标→决定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六、颁发证件及有效期: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有效期4—8年。
七、收费事项:不收费
办公地址:汉阳区马沧湖路246号(市内乘坐711、622、42、电7到汉阳动物园站下车),由市公交管理办公室线路科具体受理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