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下,未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此时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得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此外如果不提供财产保全,法院将驳回财产保全申请,这为另一方转让财产创造了机会。另外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
离婚财产转移
夫妻一方当事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一)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二)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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