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满足医疗纠纷调解的条件
医疗纠纷调解的条件有: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调解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3.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4.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5.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6.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二、医疗纠纷法律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法律构成要件:
1.必须有损害事实;
2.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4.必须有过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医疗纠纷共同责任中的责任人
1.主要责任人:医疗行为有过失或缺陷并与产生的不良后果或纠纷起主导作用的,为主要责任人。
2.次要责任人:医疗行为有过失或缺陷并与产生的不良后果或纠纷有一定关系的,为次要责任人。
3.管理责任人:医疗纠纷的发生与责任科室的管理疏漏有关的。该科室主任(护士长)、分管院领导为管理责任人。
4.共同责任人:医疗行为存在缺陷,但难以界定到个人,视参加该诊疗活动的所有人员为共同责任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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