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过户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公告、审核、缴纳费用、登记以及发证七个程序。农村宅基地证过户的情况包括合法转让、赠与以及继承三种。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1.申请人提交下述材料提出申请: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受理;
3.公告;
4.审核;
5.收费;
6.记载于登记簿;
7.发证。
二、农村宅基地证哪些情况能过户?
获得农村宅基地证的农户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因此在下面的几种情况下宅基地证可以过户:
1.合法转让的宅基地
2.赠与获得的宅基地
3.合法继承农房获得的宅基地
三、怎么申请宅基地
农民申请宅基地,由乡(镇)、村受理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上报,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批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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