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房屋后租赁协议怎么办
房屋出租过程当中遇到房屋转让的,并不会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最初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老房东签订的,承租人应向老房东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在老房东提供证据证明新房东已享有产权,通知承租人向新房东支付租金,并由新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之前,承租人仍应按原合同履行,将租金交给老房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出租人转让房屋的,原租赁合同不受影响,可以按原约定继续履行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租赁合同订立过程
租赁合同的签订流程是:
1.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条款达成一致;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3.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如何有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的租赁合同如下:
1.协商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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