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个税开征后合理避税有可能二手房个税开征后合理避税有可能
昨天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二手房个税征收的实施细则。但是这个细则刚刚贴出来,一些细心的交易者就发现:按照这个细节,二手房交易可以合理避税。
在上海市静安区房产交易中心记者看到,办税窗口前已放上了最新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同时布告板上还张贴出了具体的操作意见,意见规定:转让普通住房,如果未能提供完整房屋原值凭证,以实际成交价格的1%计算。也就是说,凡卖房者不能提供完整房屋原值凭证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将实行核定征税,即对转让普通住房的,以实际成交价格的1%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这个实施细则,一些市民看出了其中避税的可能。他们给记者算了一笔帐,假如一套普通住房卖了100万,房主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照新规定成交价格的1%计算要交个税1万元。另一种情况房主能提供房屋原值证明,卖房所赚的钱如果正好是5万元的时候,也要交1万元个税,而一旦卖房所赚的钱多于5万元时,所交个税就会多于1万元,房主就有可能说自己不能提供原值证明,从而少交个税。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无疑都会选择后者。市民:我觉得让我自己我就选择上面一种我就按1%缴纳
合理避税可取,但是一些人利用政策的免税条款所做的事情就不可取了。这个政策里规定:对于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里唯一生活用房,可免征所得税。对这一点,一些家有两套房子的夫妻,为了避交个人所得税,竟然办理离婚手续,做成一人一套的房子事实再出售。太离谱了。
二手房个税开征后合理避税有可能二手房个税开征后合理避税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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