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和人事仲裁在法律角度上是否有差异
劳动仲裁与人事仲裁的区别:适用范围不同,劳动仲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引发的争议,人事仲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等争议。
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二、劳动仲裁全面流程介绍
劳动仲裁全面流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仲裁本人可以不到场吗
劳动仲裁本人可以不到场,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受托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相应权限。
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者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可以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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