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时,提起诉讼所需递交的起诉状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明确列出被告和原告的个人基本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需包含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接着,明确表达出原告在此次案件中所期望达到的诉求,即原告希望通过诉讼解决的问题和需求。
同时,需要详细阐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便法院能够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在商品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焦点所在。
最后,提供与商品房合同纠纷相关的证据及其来源,如果涉及到证人作证,还需注明证人的姓名、住址等具体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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