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能生效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能生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二、赠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是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方所有所有的当事人;表示接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受赠人;当事人所转让的财产,称为赠与物。签订赠与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赠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赠与标的;
3.数量:
4.质量;
5.标的物价值;
6.履行的期限;
7.履行的地点和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赠与合同使用的文字等。
三、赠与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
1.赠与人的权利有任意撤销权。义务有转移赠与财产义务,瑕疵担保义务;
2.受赠人的权利有请求交付权。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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