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债务按下列顺序清偿:
![](//att.110ask.com/tutuku/100/100001/x59vuo6214rnz.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一、优先债权。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
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优先债权清偿完毕才开始清偿普通债权。
三、交付遗赠。
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都清偿完毕之后,才开始进行遗赠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