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能撤销,但不属于可撤销合同。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法律所规定的一定时间期限之内效力不确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对效力待定的合同有追认权或撤销权。
一、合同的效力是如何划分的
合同的效力划分为:
1、有效合同是指依法成立并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4、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经过补正方可生效的合同。
二、关于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定情形
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定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合同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全文4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