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农业补贴政策
将原“三项补贴”中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调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
相关政策措施如下:
1.补贴对象。以我省农村税费改革期间确定的种粮农户,以及在此基础上分户的农户为补贴对象。
2.补贴依据。暂按农村税费改革时期认定的种粮农户计税总产为依据,待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完成后再作调整。
3.补贴标准。,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28.46亿元,省财政安排0.54亿元,中央和省共计29亿元。按全省种粮农户计税总产84.46亿公斤测算,补贴发放标准为34.34元/百公斤。
4.补贴方式。为降低补贴资金发放成本,提高发放效益,从起,我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统一由省级财政部门通过“政府补贴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原由农业部门发放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不再单独发放。度补贴资金在本方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户。
二、畜牧业惠民政策
1.生猪良种补贴政策: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补助20元,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40元。补贴方式为财政资金补贴给良种猪精液提供单位,供精单位按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
2.母猪饲养保险政策: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财政补贴48元,投保户每头自付12元,保险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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