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人民法院在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的处理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在七日内进行立案,并向当事人发出通知。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宣布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裁定结果不满意,他们有权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在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在七日内进行立案,并向当事人发出通知。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宣布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裁定结果不满意,他们有权提起上诉。
民 间 借 贷 案 件 立 案 期 限 是 多 久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民间借贷案件自起诉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六个月后,人民法院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的裁定。因此,民间借贷案件立案期限为六个月。
人民法院在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在七日内进行立案,并向当事人发出通知。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宣布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裁定结果不满意,他们有权提起上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民间借贷案件自起诉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六个月后,人民法院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的裁定。因此,民间借贷案件立案期限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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