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要多长时间可以放人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最长期限为37天,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检察院应该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对于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该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要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情况下为105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手机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拘留时,手机会被扣押。拘留所在实施拘留时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三、拘留后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因此,案件从关押到看守所再到法院开庭要多长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少则三个月内,多则半年、一年甚至更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n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n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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