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追诉期限是多少年
婚姻无效追诉一般不受到时间的限制。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如下几种:
1.重婚
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按照《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婚姻无效时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无效时财产的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即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相关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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