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众斗殴双方和解能撤案吗
通常情况下,聚众斗殴是可以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构成犯罪的,就可以不进行起诉,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也不会进行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如果立案后发现聚众斗殴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是可以并且应当撤销的。
二、什么是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
三、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2.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只有首要分子与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才会构成此罪。
4.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全文7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