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以下几点: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双方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对衣、食、住、行以及教育等所负债务;因为夫妻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比如工商业或农村承包所产生的债务,或者资或者其他金融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婚姻期间的医疗费用,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若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由夫妻对这部分债务做出清偿或承担,法律允许离婚夫妻就债务清偿作出约定,但这样的约定是不能够对抗债权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全文6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