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在打架过程中所导致的人身伤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约定,此类情况通常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这是因为,打架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其带来的伤害效应必然不受法律保护,相应地,保险公司也无法对此类行为进行理赔处理。一般而言,对于因打架斗殴等故意行为而引发的损害后果,应由实际造成伤害的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