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伪造虚假债务关系可以向法院提起非法诉讼吗
1、不可以。伪造虚假债权债务凭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属于虚假诉讼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1)、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2)、构成犯罪的,按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二、虚假诉讼的类型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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