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伤的赔偿费用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五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保持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残疾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涉及医疗纠纷的赔偿费用有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费用有:
1、医疗费赔偿;
2、误工费赔偿;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
7、丧葬费赔偿金额;
8、被抚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抚慰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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