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一级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由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一级伤残军人由国家终身供养,并且由民政部门发放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而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费用是多少,主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基本收入制定,每一年每一地方都可能略有不同。
一、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2018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伤残人员包括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二、伤残军人抚恤金最新表
伤残军人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应当根据其伤残原因、伤残等级具体确定,一到四级的伤残军人由国家集中供养,对于分散安置的,发给护理费,发放标准为: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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