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
如果是加急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自派出所受理公民办证申请后,县级公安机关2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签发工作并逐级上传至省厅,省公安厅制作居民身份证时间为3个工作日,省公安厅每5日向县级公安机关寄递居民身份证1次,县级公安机关2日内送至派出所。
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具体是:
(1)办理新身份证一般六十日之内就可以拿到;
(2)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地区,则最长在九十日内就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证;
(3)如果在办理新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一般会在三日内下发。
办理身份证的流程有: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7、未满16周岁办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进行办理。
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族掘判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办身份证对穿着的要求具体如下:
1.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2.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3.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工作服,警服,学生服等;
4.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5.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
6.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
7.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如发、耳环、项链等),不得化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8.因二代证底色为白色,浅色系服装及颜色艳丽的服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被拍摄者必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衣服上不得有装饰(如胸针等),穿着高领毛衣必须将脖子露出,不得遮掩;
9.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
10.特殊人群必须在办证时注明清楚;
11.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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