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此外,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请求返还财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此外,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请求返还财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 姻 无 效 彩 礼 可 要 回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彩礼作为婚姻无效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法律上来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彩礼不能要求返还。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彩礼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间感情等其他合法目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依法予以析产处理。因此,在处理婚姻无效彩礼问题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彩礼作为婚姻无效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法律上来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彩礼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间感情等其他合法目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依法予以析产处理。因此,在处理婚姻无效彩礼问题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