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得知配偶为同性恋者时,不可启动撤销婚姻程序,但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下情况之一将促使法院进行调解并判定离婚:
(1)再婚或与他人持续稳定地保持共居关系;
(2)对家庭成员施加家庭暴力或虐待及抛弃他们;
(3)长期沉迷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情感纷争而持续分居达两年以上;
(5)其他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出现。
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被宣告无下落,另一方则有权对此人发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亦应当裁定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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