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对于日结算性质的兼职工作,其月度总收入若超出五千元人民币,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反之,若未达到该标准,则无需缴纳任何税费。对于居民个人而言,其综合所得是指在每个纳税年度内,将总收入减去法定的六万元费用扣除额度,再加上特定项目的扣除金额、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明确的其他扣除项之后所剩余的部分,即为应缴税的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