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锦校车驾驶许可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二、盘锦校车驾驶许可的办理材料
1、《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原件1份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1份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白底一寸免冠彩照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盘锦校车驾驶许可办理的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
3、审查
4、向申请人提供审查同意后的批文或者证照料等结果
全文4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